牟定县工业园区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F+EPC)-50亩标准化厂房及公共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坪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鉴定)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26 11:19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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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工业园区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F+EPC)-50亩标准化厂房及公共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坪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鉴定)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5323005571000977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牟定县工业园区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F+EPC)-50亩标准化厂房及公共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坪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鉴定)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资格性审查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性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现更正为: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资格性审查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性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住建部门核发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地基基础专项)及以上资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本次更正仅为程序性、文字性非重大变更,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均不作调整,仍按原公告约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新版询比文件已上传至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请各供应商自行至“答疑文件正文模块”下载最新版询比文件并按相关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2.本次更正公告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媒体上发布。以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阅,因未及时查阅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牟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8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15758566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谦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9-3幢02号408室

联系方式:康云江18760877874

2026年8月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