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新彝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医院后勤耗材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楚雄州新彝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楚雄州新彝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医院后勤耗材产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新彝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医院后勤耗材产品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境内。
1.3采购内容:因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结合采购人内控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地配置医院后勤物业项目耗材,现择优选取一家2026年度医院后勤耗材产品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最高限价:¥529228.67元。
1.6供货期限:采购人下达单批次采购计划后2日内完成供货(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资格要求
2.1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若为分公司参与磋商的,需总公司提供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响应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2025年度及以后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申请人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10%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03月0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申请人自行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投标人-供应商平台-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填写材料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入口:https://www.cxygzc.com/)”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新点标证通”,新点标证通扫码下载地址: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并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绑定注册单位名称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移动数字证书详见其办理流程(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服务中心-办事指南获取)。(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申请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3.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4.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1日10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自行前往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申请人按照采购文件和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采购响应文件,采购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本次采购。申请人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提交电子版采购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4.3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响应申请人可选择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任一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
账户:0500035433437012
注:响应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投磋商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楚雄州新彝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医院后勤耗材产品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字样。
(2)保险保函:各响应申请人可通过各保险机构办理投标保证保险,并将电子保单(保险凭证)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申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响应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当申请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磋商保证金额。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5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响应文件开启
5.1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10时00分。
5.3开标地点: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网上开标。
6.公告发布期限及媒介
6.1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它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投标人未在6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7.2供应商须缴纳平台使用费300.00元/每标(根据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首页收费标准确定),先缴纳费用核验通过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未缴纳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缴纳平台使用费时请备注公司名称。
7.3申请人可通过“新点标证通”扫码登录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时,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服务电话:0878-3012658、19962100698或加QQ群:907157870进行咨询;新点标证通操作问题,请致电标证通客服电话:0512-58188013。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州新彝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气象路3号五楼
联系方式:1911610666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东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振兴路460号
联系方式:18787014643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凡工
电话:18787014643